以报废更新“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
10月22日,延边顺达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拆解车间内,机器的轰鸣声与金属的切割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报废更新农机具、促进我州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乐章。
车间内,一位工人正熟练地拆解一台报废的插秧机。火花四溅中,旧农机具逐渐被分解成一个个零件。另一边,州农机管理总站工作人员正仔细查看一台即将进行拆解的报废双行玉米收获机,核对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
据州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崔东旭介绍,今年我州计划报废更新老旧农机具241台(套),成功争取到首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4万元,预计12月初完成本年度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目前,我州共有3家报废回收企业获得省级审批,其中延吉市2家、敦化市1家。没有报废回收企业的县(市)可与相邻县(市)回收拆解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能够加大耗能高、污染重、效率低、安全性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循环发展。报废更新老旧农机具可享有中央财政下达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分为基本报废补贴额和提高标准报废补贴额两种。另外,报废条件将视农机具机型而定。小型拖拉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大中型拖拉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5年、履带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使用年限超过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机动喷雾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机动脱粒机使用年限超过8年、饲料(草)粉碎机配套电动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饲料(草)粉碎机配套电动机(功率>18kW)使用年限超过12年、铡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对于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来历不明的农业机械,不给予报废补贴。
据了解,此次计划报废更新老旧农机具工作,要求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初审:朴银姬 复审:崔东旭 终审:杨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