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尽快认真组织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就开展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高公众知晓度。要深入乡村、农户和农机合作社,面对面宣传政策,解答农民疑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快企业报备
各县(市)要抓紧时间落实拆解企业选定报备工作,本县(市)企业不具备回收拆解条件或生产能力有限的要尽快与回收拆解能力强的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四、严格监督管理
各县(市)要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和补贴程序,确保政策规范实施。要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管,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操作程序
各县(市)在开展工作时,务必高度重视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严格按照报废旧机、注销登记、申请补贴、审核公示、兑付补贴的操作流程,确保该项工作高效、有序、公正开展。
六、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要认真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将当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报送州农业机械管理技术总站。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务必克服一切困难,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州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有力保障。
联 系 人:朴银姬
联系电话:18804336030
延边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
初审:朴银姬 复审:崔东旭 终审:杨占锋